合同違約是指:
簽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當事人在簽訂了合同之后又進行了違反合同約定行為,并給對方當事人帶來了損失的情況。當發生這種情況以后大部分當事人都會通過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來幫助自己進行維權行為。在實際生活中因為合同違約而選擇向法院訴訟的情況非常的多,那么發生合同違約事件以后,多久可以對違約方進行起訴呢?起訴后怎樣才能使人民法院對違約方進行盡快的判決呢?
合同違約后可以立即對違約方進行起訴
人民法院在會在收到合同起訴案件當天起的六個月之內對合同違約的情況進行判決,如果有特殊情況發生的話,會有當地人民法院的院長審批延長,對合同違約情況的判決。所以說,人民法院對于合同違約情況的案件會在原告提起訴訟的六個月之內作出判決,如果合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異議的話,可以在收到判決書的當日起在不超過十天的情況下,向當地的上一級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要求。
在我國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有三條關于合同違約行為的處理方式:
分別是合同法中的第149條規定和第161條規定與第176條規定,其中合同法中第149條法律規定說明當地的人民法院會在收到原告訴訟之日起的六個月內對合同違法情況進行判決。
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判決時間的話,需要有當地人民法院的院長對案件進行延長批準;在我國合同法中第161條法律規定中說明當地的人民法院。
如果說訴訟是簡易程序處理的案件的話,人民法院就應該在收到訴訟之日起的三個月之內對該案件進行判決;
在我國合同法中第176條法律規定中說明,當地的人民法院在審理合同違約訴訟案件的時候應該在第二審立案當天起30日到三個月之內對訴訟案件作出最終的審判決定。如果在原告進行了合同違約起訴的過程中,合同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的話決定私下解決合同違約情況的話,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訴訟。
如果合同雙方有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違反合同中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協商處理達成和解。這也是最快、最方便、最直接的一種解決違約合同的一種方式。
一般來說雙方當事人雙方私下和解分為兩種處理情況:
第一種就是違約方按照合同中的規定,承擔起所有的違約金金額賠付,這種情況是建立中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有明確關于違約賠償規定的情況下,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雙方的合同中沒有對違約金進行明確規定的話,那么就要有違約方來計算因為自己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當事人的經濟損失。如果違約方對另一方是造成的貨物上的損失的話,違約方就要與市場上對應貨物的價格為標準,對另一方合同當事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合同違約金最高限額
合同違約金條款的效力規則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伙人退伙要退本金嗎
2021-03-20事實收養關系的解除
2020-12-06探視權怎么行使,一方不履行協助實現探視權怎么辦
2021-01-15離婚證據的收集包括哪些
2021-03-01生父能取消其繼承權嗎
2021-01-14格式合同侵害什么權益
2021-01-24提存貨物滅失的責任
2021-02-18消費合同多久生效
2021-03-01離職公司押放工資算違法嗎
2020-11-27意外險購買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1-18家庭財產險的保險范圍可分為哪幾類
2021-01-10人身保險適用補償原則是什么意思
2021-03-16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
2021-02-02人壽保險理賠有哪些注意事項
2020-11-23車輛轉借他人 保險不牢靠
2020-11-12車禍受傷保險公司賠多少錢
2020-12-21在車險不足額保險合同如何賠償
2020-12-23新保險法第十六條有什么疑義
2021-03-20保險合同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2021-02-26財產所有者、保險契約、被保險人權利與義務知識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