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蓋假章合同訴訟期是多久?
1、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合同訴訟有效期為三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合同訴訟有效期為一年。
2、由于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特殊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構成欺詐,合同違法無效,這是一種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和私刻公章的違法行為,利用假公章簽合同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綜上所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3千元至1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50萬元以上,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詐騙罪應當如何處罰?
詐騙罪和職務侵占罪是如何處罰的
合同詐騙罪的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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