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租合同訴訟期限是多久?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于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的糾紛。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于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力即喪失請求司法機關強制力保護其權利的法律制度。訴訟時效屆滿的效力對于權利人來講,其在法律上的勝訴權消滅。但是其民事上的實際權利是存在的,即其權利并沒有因為法律規定的實效制度而消滅,只是轉化為沒有法律保護的自然權利。對于債務人來講,訴訟時效超過后,債務人只是責任可以免除,但債務并沒有消滅。
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目的在于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以確定財產關系,加速社會經濟流轉,穩定社會經濟秩序,便利人民法院及時正確審結民事案件。
《民法通則》單設一章規定了訴訟時效。《合同法》對訴訟時效沒有專章規定,只是對兩類合同規定了的4年的訴訟時效。關于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規定在《民法總則》中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
在租賃合同中,因為所涉及的權利內容不同。如,有違約所引起的租賃合同的解除,有違約所導致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行使,有租賃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對于租賃物的返還請求權,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租金的請求權等。雖然所依據的基礎法律關系都是租賃合同關系。但是,因為所主張的請求權不同,適用的訴訟期間也不同。
那么,關于租賃合同的訴訟實效問題,具體如下:履行過程中因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糾紛應當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外,其他基于租賃合同所引起的糾紛均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即分別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和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租賃合同中,因為所涉及的權利內容不同。履行過程中因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糾紛應當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外,其他基于租賃合同所引起的糾紛均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力即喪失請求司法機關強制力保護其權利的法律制度。
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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