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的行為是非常多的,而進行民間借貸的時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以確定雙方的借貸關系是依法成立的,萬一出現借款糾紛時,用借條維護自己的利益。
借條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中非常重要的是有借款人的簽名,而借款人在空白的借條是簽名的,是屬于風險非常大的行為,如果出借人修改借款的金額、利息等內容的,借款人可能需要額外承擔不必要的損失,例如多還款、多付利息等,除非借款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借條是被更改的,才能免于風險。
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條的時候,要注意借條的內容和實際的借貸情形是一樣的,例如借款的金額、還款期限、借款利息、違約責任等內容,借款人不能在空白的借條簽名,如果在空白借條簽名的,在出借人篡改借條的情況下,可能會造成比較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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