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時間沒到能要錢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起訴,但必須證明對方明確表示了到期不還錢,或者證明對方到期無力歸還,如果證明不了,法院會駁回起訴。
1.嚴格說來,提前還款也是一種違約行為,除非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或者得到債權人的許可。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一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3.債務償還期限未到,債務人有權不償還債務,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沒有法律依據,但是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償還的除外。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我們的借條時間還沒有到,也可以向對方要錢,但是在這個時候我們需要,證明對方到期之后無力償還,如果證明不了的話法院就不會支持,提前還款也是一種違約行為。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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