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十歲合同到期有沒有補償
五十歲有養老保險就沒有賠償。經濟補償金需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因此沒有賠償。合同到期被解除了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具體標準如下: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資為勞動者最后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只有滿足特定情形的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才會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勞動者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那么是沒有經濟賠償的。如果勞動合同快要到期,雙方可以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以申請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有補償嗎
合同到期承租人對所租房子做的裝修裝飾怎么處理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嗎,應該怎么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單位查閱配偶護照,是否侵犯隱私
2021-02-28股東的直接訴訟與派生訴訟的區別有哪些
2021-02-10認定違建的主體是誰
2021-01-25普通合伙企業的退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1-02-23想離婚怎么進行外遇取證
2021-01-16老公動手打你怎么處理
2020-11-15法律是如何規定虐待的
2020-11-21什么叫勞動合同變更
2021-03-14運輸途中瓷器毀損由誰承擔責任
2020-11-23產品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有哪些
2021-03-05保險合同是附條件合同
2020-12-11保險糾紛應該怎樣處理
2021-02-01限制保險人合同解除權如何被限制
2021-01-04保險合同解釋原則有哪些
2021-02-18保險合同的輔助人可以有哪些
2020-11-21保險合同各條款的變更和更正
2021-01-24索賠發生糾紛能否單獨將保險公司列為被告?
2020-12-31保險公司經辦人擅改簽單日期導致的保險合同糾紛的理賠
2021-01-17保險利益的含義是什么呢
2021-03-10保監會等發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