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責任保險賠償精神賠償金嗎?
醫療責任保險是指,投保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保險期內,因醫療責任發生經濟賠償或法律費用,保險公司將依照事先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52條的規定,經過鑒定構成醫療事故時,患者或其近親屬可獲賠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二、醫療責任保險的重要性
能夠有效分散醫生執業風險;緩和醫患矛盾;推進醫學新療法、新技術、促進我國醫學科學的發展以及提升我國醫療的整體水平:
(一)對于醫療機構以及醫療行業來說,投保醫療責任保險首先可以轉嫁執業風險,減輕財務負擔。
(二)對保險公司而言,開辦醫療責任保險有利于拓寬業務領域,增加經濟效益。
(三)對社會發展而言,醫療責任保險有利于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還有利于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共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醫療責任保險對醫院、醫務人員、患者和保險公司都有好處。既能讓醫生解除高額賠付的后顧之憂,給醫生吃“定心丸”,激勵他們增強醫療安全意識,勇于知難而上,改革創新,提高業務質量,增強醫院和醫生在公眾心中的信譽度,促進醫學技術水平的不斷發展;同時可以使患者得到及時的經濟補償保險公司只要經營得當,也會因此有一筆可觀的經濟收益。這種良性循環,才是醫、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標。
保監會:醫療責任保險意義重大
2016年4月11日,保監會披露,去年醫療責任保險保費收入23.64億元,為各級醫療機構提供風險保障506.1億元,有效化解了醫療糾紛。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指出,下一步保監會要督促保險公司主動參與醫療糾紛調處的各個階段。
陳文輝指出,下一步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條例》修訂工作,進一步優化醫療責任保險發展的法律環境;爭取地方政府通過政府購買、政策保障、搭建平臺等形式,共同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同時,保監會將推動保險公司提高醫療責任保險專業化程度,指導保險公司加強產品服務創新,滿足醫、患多方位需求;完善醫療責任保險相關條款設計,持續改善理賠服務,并督促保險公司主動參與醫療糾紛調處的各個階段。
公民會為了減少意外事故后的損失,也會提前購買相應的保險,那么其中就包括了醫療責任保險,公民在購買保險時也會與保險公司約定承擔賠償的責任以及事故發生后保險賠償的金額,當意外事故發生后,投保人可以憑借保險合同和協議向保險公司領取相應的賠償。
醫療責任保險條款
醫療責任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內容
醫療責任事故罪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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