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訴訟法不服不起訴怎么處理
公安機關不服
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被害人不服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被不起訴人不服
對于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復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刑事案件檢察院不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法院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比如在偵查當中把事實搞錯了,或者對法律理解有誤,把不屬于犯罪的情況當作犯罪來追究,或者把無辜的人誤認為是犯罪嫌疑人,也有的是因為行為人是精神病人或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依照法律規定不能追究刑事責任,等等,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人民檢察院對于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對于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的,應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或者自行偵查,一般情況下,檢察院不應當不經過補充偵查的程序而直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只有經過補充偵查后,仍然證據不足,才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比如經過補充偵查,仍然缺乏定罪的主要證據或基本的證據,或者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又無法查證屬實,各種證據之間有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有可能得出其他結論的,等等,都屬于證據不足的情況。但是不是一定要經過兩次補充偵查后,才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律沒有要求。即便案件只經過一次補充偵查,只要人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而又沒有必要進行第二次補充偵查的,就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第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第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4.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對這種情況,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的。這主要是指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如有的犯罪是初犯,且沒有造成較嚴重的后果,有的是過失犯罪,情節也比較輕,不判處刑罰,更有利于對其本人的教育。另一種情況是,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應當或者可以免除處罰的,如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現、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或屬于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等,刑法對這些情況分別都作了具體規定,其中有些可以免除處罰,有些應當免除處罰。
對于被害人來說,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四級醫療事故有無精神撫慰金?
2021-01-30如何判斷股權受讓人的“善意”與“惡意” 及評判配偶單方轉讓股權的效力
2021-01-29股票質押就是股權質押嗎
2021-02-23醉駕行政拘留7天可以探視嗎
2021-01-28上級法院可交給下級法院審理的案件有哪些
2021-02-06專利申請書范文應該怎么寫
2021-02-10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
2021-01-02哪些項目不屬于工資構成部分
2020-12-25工傷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2021-01-26勞動者未提前30天通知離職合法嗎
2020-12-21離職就有經濟補償金嗎
2021-01-14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案例評析
2020-11-26家庭財產保險在運作中出現的問題有哪些
2021-01-28意外保險哪些人不理賠
2021-03-09責任交叉,保險公司逐鹿定損權
2020-12-30事故索賠需準備哪些證件?
2021-01-03外資保險公司因解散清算公告內容要核準嗎
2020-11-10沒資格證開車保險陪嗎
2020-12-03投保貨物受損后,被保險人應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2021-02-10保險受益權的涵義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