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不少人有這樣的疑問。事實上,在我國,贈與合同是可以撤銷的,不過撤銷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撤銷贈予的條件一般有哪些呢?此外,從法律的角度看,贈與合同究竟可以由誰來撤銷呢?本文將一一為大家解答這兩個問題。
一、撤銷贈予的條件都有哪些
1、無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1)贈與合同是非經公證證明訂立的;
(2)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3)贈與不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或道德義務性質;
(4)只能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行使撤銷權。
2、有因撤銷的行使條件
(1)受贈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②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
③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2)應當在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3)只能由贈與人本人行使撤銷權。
3、繼承人或監護人撤銷贈與的條件
(1)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2)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二、贈與合同可以由誰撤銷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與受贈人所有,受贈人也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它具有無償性、單務性、轉移贈與財產的所有權、是雙方的法律行為以及是諾成合同的法律特征。
根據法律的規定,贈與合同可以由下述人員來撤銷:
1、贈與合同的撤銷權只能由贈與人本人或者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行使。
2、贈與人當然享有獨立的撤銷權,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只有在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才可以行使撤銷權。
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物質財富的不斷增加,贈與活動以及贈與糾紛不斷增多。而“給出去的東西就沒法往回要了”,這種觀點,聽起來似乎有道理,但是生活中,有些受贈人的所作所為卻令贈與人痛心疾首,追悔莫及,對于這種情況您完全可以撤銷您的贈予,若是具體您不知道應該怎么做,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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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達鴻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廣州律師協會會員,現任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從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具有豐富的訴訟和非訴的經驗。擅長處理勞動爭議、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婚姻家庭、公司股權并購及各類刑事案件。自執業以來,承辦過包括刑事、民事、經濟合同、勞動爭議在內的各類典型案件,同時兼任多家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經辦的刑事案件中,有多人被取保候審或被宣告緩刑;在經濟合同事務以及債權債務方面,從事法律成功的為當事人追回多催不還的欠款以及貨款;在勞動工傷方面,為勞動者追回拖欠的工資、加班費、經濟補償金、賠償金,工傷事故方面,抓住關鍵點,成功為當事人申請認定為工傷,實現勞動者的權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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