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決書要送哪些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刑事判決書應當送達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和人民檢察院,不送給家人。
刑事案件:包括提起訴訟的檢察院,罪犯及其代理律師。如果是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的話,送達給提起訴訟的當事人、第三人。
刑事判決書生效后應該送達被告人的所在單位(所在單位應根據法院的判決結果輔以相應的黨紀、政紀的處理或勞動、人事關系的調整),沒有單位的則送達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派出所。
什么是刑事判決書
刑事判決書,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分為第一審刑事判決書和第二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對第一審刑事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后的第二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人民檢察院發現第一審判決確有錯誤,也應當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第二審刑事判決為終審判決,但二審判決確有錯誤的,被告人可依法申訴,人民檢察院也可依法提起抗訴。
刑事判決書寫法指導
刑事判決是指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后,依據查明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對被告人所犯罪行作出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判決。刑事判決書應當寫明:①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職務、以前是否受過刑事處罰、是否被逮捕、羈押日期等;②辯護人和公訴人的情況;③判決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依據;④判決結果和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刑事判決一經發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對一審判決,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小編提醒,當庭宣判的,應當在五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判的,侵占罪刑事判決書應當在宣判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因此,要即使了解情況。當然,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在線法律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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