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我受被告親屬的委托,受陜西至正律師事務所的指派,作為安*勃的辯護人,依法出庭履行職責。
二000年七月安*勃因不服商州市人民法院的判決,上訴至商州中院后,我即接受了委托。接受委托后,我多次會見了安*勃,做了必要的調查取證工作,閱讀了指控安*勃犯罪的卷宗材料及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商洛分院商檢訴字(2001)第39號起訴書。今天又參加了法庭調查,認真審查了本案有關證據,從而對案件事實及性質形成了較為客觀的全面認識。辯護人認為:對安*勃所定罪名有誤,沒有證據能證明安*勃犯罪,大量事實證明安*勃是無罪的。在正式發表辯護意見之前,辯護人先對起訴書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幾點看法,供合議庭參考。
一、起訴書認定:安*勃2000年6月8日被商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事實上2001年商中刑終字第18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已將該判決撤銷。(盡管在開庭前給辯護人換了一份新的起訴書,將此認定已去掉,但給被告人及其他辯護人、附帶民事原告人、代理人的沒有換)刑訴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不得確定有罪。”公訴人竟將已被依法撤銷的判決赫然寫在了起訴書上,是故意還是疏忽暫且不論,這樣給本案的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均造成了安*勃未判已有罪的誤導,給安*勃造成了心理上的壓力。起訴書是開庭審理前,起訴機關移送給法院最重要的法律文書,如此做法極不嚴肅。
二、商洛中院的二審裁定在“本案經合議庭評議并報院審判委員會討論認為”中指出:“有關證據還需進一步偵查核實”,這里所指的有關證據就是本案原二審代理期間,辯護人向法官提供的李-亮的檢舉材料及對他的《調查筆錄》以及有關調查材料,正是由于這些材料及商州市公安局、檢察院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卓有成效的積極工作,揭開了商州市看守所5#監室在押犯人將賈-勇活活打死的內幕。而調查這些重要線索是我在2000年7而24日第一次會見安*勃時,安*勃提供給我的,對此真相,起訴書及公訴人發表的公訴詞中竟只字未提。
三、起訴書認定所謂“致賈-勇當場昏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不是事實真相。事實真相是先死亡后搶救,賈-勇在號子里已死亡,到醫院搶救是做樣子。這有李*兵的交待可以證明(卷中121頁)。李*兵供述了李-亮將賈-勇的脖子勒了有二、三分鐘,牛*鋒將其勒了一、二分鐘后,賈-勇沒有了呼吸,心跳、脈搏停止跳動,小便失禁。對此李-亮、舒*濤的多次供述均能印證。此外,出具《死亡證明書》的劉*生大夫、賈-勇的姐夫王*慶等證言均證明是賈-勇先死亡后“搶救”的事實。起訴書如此認定很容易給人一種誤導,似乎兩次對賈-勇的毆打后造成的這一后果,既所謂“一果多因”。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兒子不孝順父母怎么辦
2020-12-31減資和股權變更能否同時做
2020-11-112020互聯網著作權如何保護
2021-02-16評估時如何確認知識產權種類
2020-11-19如何預防留學生眾籌網絡詐騙
2021-02-20怎么繼承父母的拆遷安置房
2021-02-12結婚程序有瑕疵如何處理
2021-03-19人身侵權按城鎮賠償有什么
2021-02-19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在法院判決后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2020-11-26判決離婚的法定前提有哪些
2021-03-09單位集資建房指標轉讓協議是什么
2021-02-19財產保險合同指定受益人沒有法律依倨
2020-12-05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管轄之探析
2021-01-17沒有保險合同逃逸是否免責
2021-02-13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差別有哪些
2020-11-20肇事者醉酒保險公司咋賠
2021-01-13車禍后保險公司拒賠的原因是什么
2021-01-02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14保險受益人指定和法定有什么區別
2021-03-13意外保險理賠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