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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身邊可能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就是有些購房者與房產中介簽訂了購房居間合同又不想買房了,這就勢必會涉及到違約。當購房者簽了居間合同違約還要賠中介商費用嗎?要賠什么費用呢?律霸為你解答。
一、購房者簽了居間合同違約還要賠中介商嗎
根據合同法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根據合同法規定,受害者可以向違約方要求違約金。因此購房者簽了居間合同違約是要賠中介商費用的。
二、要賠什么費用
1、居間活動的費用??梢砸笪腥酥Ц稄氖戮娱g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2、違約金,是指由當事人通過協商預先確定的在違約發生后作出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以外的給付。違約金的約定雖然由當事人自由約定,但這種自由不是絕對的,而是受限制的。我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由于違約金是在訂立合同時事先約定的,因此,它與違約發生后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一致,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減少或增加,以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賠償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因對方違約而造成損害,從而要求違約方賠償與損害結果相當的金錢或財物。事實上,定金和違約金都具有賠償金的性質,只不過定金和違約金都是當事人事先約定的,而賠償金則要以實際發生的損失為前提。在賠償金中,非違約方對損害后果證據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如果非違約方在違約發生后不能證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害,則不能適用賠償金。因此,當事人在選擇適用“三金”時,最好是事先根據情況約定違約金或定金,這樣就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那么購房者簽了居間合同違約還要賠中介商費用嗎?我們認為是要賠償的。中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居間人。因此購房者違約就應當承擔違約金。若是因此造成了損失,還應當賠償相應的賠償金。當然居間人可以選擇主張違約金還是主張賠償,某種情形下,兩者都可以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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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任曉東,畢業于河北經貿大學法學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石家莊市律師協會會員。自2013年從業以來,做事沉穩干練,效果顯著,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他以深厚的專業知識、精湛的訴訟技巧和高尚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同行和當事人的好評。堅持銳意進取,不斷探索新的業務領域。目前涉及的業務領域包括普通民事訴訟代理、婚姻家事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房地產開發、公司事務、建筑工程糾紛等傳統業務,也包括公司合規業務、風險投資和企業并購、破產重整、不良資產處置、資產證券化等新興業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理念,為每位當事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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