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書
(核準死刑緩期執行用)
(××××)×刑核字第××號
被告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現在何處)。
××××中級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犯××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勞動改造,以觀后效,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報送本院核準。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復核。經合議庭評議后,審判委員會進行了討論并作出決定。本案現已復核終結。
本院確認……(寫明經復核肯定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情節及其具體證據的內容)。
被告人×××……(闡明同意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理由)。依照……(寫明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核準××××中級人民法院(××××)×刑初字第××號以××罪判處被告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勞動改造,以觀后效,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審判長×××
審判員×××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核對無異
書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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