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權能否隨債權轉讓
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根據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種情況即在本案債權人與債務人之外,由第三人將特定的財產向債權人設定抵押作為履行合同或者債務的擔保。
那么這個為債務人的債務以自身的財產設定抵押的第三人一般與為債務人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是同一人,理由是保證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一般是考慮已經有抵押擔保的存在,相應在同時有物保和人保并存的情況下,債權人應先對具有物權性質的抵押權進行行使,只有在對抵押物行使了優先受償權之后,才可以對以自己的信譽為債務人債務提供信用擔保的保證人的財產進行主張受償,債權人對抵押人的抵押財產與對保證人的財產行使受償權的區別在于是否存在優先受償權,前者存在優先受償權,而后者則不存在。如果抵押擔保和信用保證均為同一人提供,則對該擔保人而言責任是很重的。
1、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抵押權轉讓時,應當簽訂抵押權轉讓合同,并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讓后,原抵押權人應當告知抵押人。
2、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出租。
二、抵押權跟債權的轉讓
抵押權的實現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在我國抵押權的實現須具備以下條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權。
2、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
3、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倘債務已屆履行期,但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的債權受清償,抵押權即消滅,自無抵押權實現。
4、債務的未清償不是因為債權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抵押權轉讓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在實踐中,我們在轉讓抵押權時,最好簽訂相應的轉讓合同,并注意它的形式要件。而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了解到抵押權可隨債權轉讓,但在進行轉讓的時候也是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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