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關于醫療事故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我們的法律中有沒有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需要提供的材料問題作出相關的規定呢?現在律霸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醫療機構建有病歷檔案的門診、急診患者,其病歷資料由醫療機構提供;沒有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檔案的,由患者提供。
醫患雙方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提交相關材料。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導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責任。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申請醫療事故鑒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問題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于醫療事故方面的法律問題,如申請鑒定的時間要多久?進行鑒定的程序是怎么樣的?有哪些是需要注意的事項?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律霸,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的法律分析。
閱讀延伸:
如何提起醫療事故鑒定程序
醫療事故鑒定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醫療事故鑒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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