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轉讓如何才生效
轉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有效:
1、轉讓的債權是合法有效的;
2、該債權是法律允許轉讓的;
3、將債權轉讓事宜通知債務人。
《合同法》第80條第一款規定:讓與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二、轉讓的債權須有可讓與性
按照《合同法》第79條的規定,有四種合同權利不得轉讓。第一類是依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系為繼承的債權;第二類是屬于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依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類而單獨轉讓,則為性質上所不允許;第三類是依合同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第四類是依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由于債權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三、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
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如果債權轉移的主體不適合,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簽訂的債權轉讓合同無效,因此,債權的轉讓以有效的債權轉讓協議為條件。
四、債權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權利的轉讓,是否以征得債務人的同意為要件,各國的立法有三種不同的規定:
1、自由主義,德國民法典是主張債權原則上可以自由轉讓,不以取得債務人同意或通知為必要要件;
2、通知主義,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3、債務人同意主義,法國民法典主張債權轉讓以通知債務人或經債務人承諾為必要條件。
五、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
依照《合同法》第87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民法通則》第91條規定,“債權轉讓如果系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法律規定辦理債權轉讓必須經過批準、登記手續的,如果不履行相應手續,債權轉讓無效。
以上是由律霸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債權轉讓的生效情形,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鑒定遲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錢
2021-01-06哪些種類的商標可以注冊
2020-11-13商業承兌背書人有追索權嗎
2021-02-022020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1-03-02財產保全后賬戶可以有資金往來嗎
2021-02-27證據保全去哪申請
2021-03-21建筑用工是否允許勞務派遣
2021-01-05試用期離職老板不簽字怎么辦
2021-02-28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26“高保低賠”條款是否屬于免責條款
2020-12-20建筑落工程保險的特征
2021-01-28該案中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0-11-10機動車保險事故發生后應該向誰索賠,索賠的流程
2020-11-24超載保險公司拒賠合法嗎
2020-11-14團體保險業務發展空間分析
2021-03-21投保人能為哪些人投保
2021-01-25土地轉讓合同范本
2020-12-11拆遷已婚的女兒還有賠償嗎
2021-02-28政府征地賠償不同意能強制執行嗎
2021-02-17公租房拆遷:有戶口就有拆遷補償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