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訴多久可立案
行政案件一般情況下應當當場決定立案。當場不能決定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應當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對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一律接收訴狀,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立案。
第八條?對當事人提出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第九條?人民法院對起訴、自訴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應當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并載明理由。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應當當場決定立案,當場不能決定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的,應當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應當出具書面裁定或者決定,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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