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自訴要先交起訴費嗎
訴訟受理費是法院先受理后,拿著受理通知書到指定的銀行繳納受理費的,具體看是什么立案,經濟困難的還可以減免。
法律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后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去法院自訴是需要同時繳納訴訟費的,沒有特殊情況下起訴費并不是在官司結束后由被告繳納,對于起訴費繳納的內容大家要能清楚。去法院自訴不知道是否要繳納起訴費的時候,在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應該要積極找律霸網律師幫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老房契有法律效力嗎
2021-02-21信托收益屬于勞動爭議嗎
2021-01-06公司監事可以查看賬目嗎
2021-02-09法定代表人與公司連帶責任要件
2020-12-08追索權發生地有管轄權嗎
2021-03-02哺乳期離婚撫養費如何計算
2021-01-11男女之間是什么法律關系
2020-12-13交通事故索賠攻略
2021-01-26交通事故的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中的“上一年”指哪一年
2021-02-04猜疑屬不屬于家庭冷暴力
2021-03-05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愛人簽可以嗎
2020-12-11人壽保險合同生效后還能變更嗎
2020-11-29產品責任的主體有哪些
2020-12-15旅游保險要注意六個誤區是什么
2021-02-11鞍山3級地震,地震是否屬于財產險理賠范疇
2020-12-26存款保險的主體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2021-02-22保險代位追償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2021-03-21車險在什么情況下保險公司不理賠是合法的
2021-01-15沒劃痕險怎么走保險
2021-02-09保險代理人騙領客戶保險金構成何種犯罪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