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消人與被抵消人之間互負債務、互相債權
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為雙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系,須均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為不法,均不得主張抵消。
二、抵消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如果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同,如允許抵消,則不免使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目的難以實現。用以抵銷的通常是同種類的貨幣或者十五。如果種類相同而品質不同,用品質較高者與品質較差者抵消時,對于被抵消人并無不利,應當允許。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的債權標的物為特定物,原則上不允許抵消,尤其是以種類物債權抵銷特定物債權時,更不允許。
三、必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償的作用,應自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始得為抵消,債務未到清償期,債權人尚不能請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債權用作抵消,否則等于強令債務人期前清償。
如果清償期限利益系為債務人而設時,原則上債務人得提前清償,此時債務人主張以自己的未屆清償期的債務與對方當事人已屆清償期的債務抵消,可認為其放棄期限利益,應允許抵消。
四、雙方適用抵消的債務是能抵消的債務
1、性質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為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以及撫恤金、退休金、撫養費等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
2、法律規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強制執行的債務(保留被執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發生的債務,此種債務如允許抵消,有違公序良俗;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的債務。
3、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抵消的。
以上是由律霸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債權債務抵消的條件,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官司輸了要付對方律師費嗎
2021-01-12哪個部門管冤假錯案
2021-01-27涉外婚姻沒有結婚證可以離嗎
2021-02-20股權轉讓協議與增資協議區別
2021-03-17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多久
2020-11-17拆遷公司收入怎么計算營業稅
2020-11-11監視居住可以用手機嗎
2021-01-20汽車追尾事故賠償
2020-12-04發生車禍有傷員怎么賠償
2020-12-12預售房屋抵押登記手續是什么
2021-03-14自己手寫的合同簽字了有法律效力嗎
2020-12-16批準入職要走什么流程
2020-12-30崗位調動了合同要重新簽訂嗎
2021-03-12怎么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
2021-01-24懷孕的勞務派遣人員能否辭退
2021-02-16哺乳期可以調崗嗎
2020-11-21北京工資超過多少扣個人所得稅
2020-12-08帶薪年休假工資屬勞動爭議嗎
2021-03-06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管轄問題
2021-02-23保險理賠的方式有幾種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