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報道:7月1日,我國公務員開始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公務員將可以根據工作年限獲得級別的晉升。我們應當如何看待此次改革呢?
———此次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絕對不是單純的公務員漲工資。并不是單兵突進。它是在國家改革整體收入分配制度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這樣一個大背景下展開的。除了公務員的工資制度改革之外,國家還加大了對具有壟斷性質的國有企業的收入分配水平的監控,以及注意提高城市低保人員的生活水平等其它方面的問題。
———此次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主要目的在于建立科學、完善的公務員工資制度。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紛紛自行出臺津貼、補貼政策,不同地區之間、不同部門之間的收入差距不斷加大。此次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在于清理規范各種津貼和補貼,合理確定津貼、補貼的項目和標準,做到基本統一同一地區不同單位的公務員收入水平,使地區之間公務員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
———此次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加大了基層公務員適用的級別工資級數,為基層公務員的工資增長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絕大部分基層公務員,尤其是縣鄉兩級的公務員,是很難獲得升遷的,往往只能在科級以下職務等級上走完自己的職業生涯。但此前的公務員工資體系為這些公務員的工資正常晉升留下的空間非常小,級數非常少。
此次改革的一個特點是將職務和級別的晉升分別獨立進行,公務員的職務仍然是12個層次,但是將公務員級別從15級擴大到27級,重點增加了縣以下基層公務員所對應的級別數量,公務員將可以根據工作年限以及個人績效獲得級別的晉升。也就是說,即使沒有職務的升遷,他們仍可通過努力獲得比過去更高的級別和更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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