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糾紛是屬于侵權責任嗎?(《合同法、侵權責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民間借貸糾紛是屬于合同糾紛,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并不屬于侵權責任,不適用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保護范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如何確定民間借貸糾紛的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批復雖在部分情況下適用條件不充分,但作為專門規定管轄的法律條文,多數時候還是有其應用的合理性,在沒有更具體的條款可用時,比起用《合同法》確定管轄,以該批復確定管轄更為合適,但應區分情況稍作變通。
1、以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在劃出借款的行為由貸款方本人完成時,比如出借現金、銀行轉賬,“貸款方劃出借款地”基本就是貸款方所在地,此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批復的適用條件,應以貸款方所在地為民間借貸糾紛的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
2、以實際劃出借款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不管是侵權行為地還是合同履行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民事訴訟法在確定管轄時總是要選擇跟法律行為或事實本身具有密切聯系的點,這也是國際私法通行的確定聯結點的原則。小編認為,貸款方劃出借款的行為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得以成立的前提,是借貸行為能夠完成的關鍵,所以貸款方劃出借款地應該算是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密切聯系點。諸如通過借信用卡的借貸行為,若是由借款人自己取款,貸款人所在地和實際劃出借款地可能就不等同,此時就應以實際劃出借款地為民間借貸糾紛的合同履行地。
三、最新資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民間借貸糾紛是屬于合同糾紛,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并不屬于侵權責任,不適用侵權責任法。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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