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例廢止,《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但從目前其他地區的實踐及相關法律規范來看,小額貸款公司的運營仍存在相應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
(一)目前尚無可設立從事金融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依據
如前所述,依據我國現有法律,從事經營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尚不具備應有的合法性。無論是《商業銀行法》還是《銀行監督管理法》都對現有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存在構成難以逾越的障礙。所以,應及時向立法機關闡明小額貸款公司存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盡快修訂相關法律,使小額貸款公司的存在具備相應的合法性。
(二)除此之外,在小額貸款公司經營過程中仍然面臨風險
1、系統性風險
因為小額貸款公司所主要針對的是“農戶”和小企業,從目前已有的實踐來看,針對農戶生產經營中的特殊周期,小額貸款公司可能面臨相應的系統性風險。
基于平遙等地區的試點可以發現,由于受農業經營的特點而可能受到的影響較大。一是受種植業和養殖業本身生產過程的限制,農業自然災害對農戶的生產經營影響較大。如出現的自然災害,造成的農戶損失就會影響貸款的收回。另一個突出的問題是,受制于小規模、分散經營方式的信息匱乏的因素,造成農產品價格及供求信息較為稀缺,使借款農戶所面臨的市場風險較為嚴重,而受自然災害風險和市場風險制約的農戶的整體經營能力低下,使得為其提供貸款的小額貸款公司必然承擔著較大的系統性風險。?
2、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是指因借款人惡意違背貸款合同的約定,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所形成的風險。一般而言,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容易形成違約風險。但通過對已經試點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實踐發現,由于借款人惡意違約而造成所發放的貸款無法收回的情況較少。這主要是因為借款農戶與小額貸款公司都相處于一個相對封閉的區域內,使得公司能以多種方式了解借款農戶的經營情況,同時,由于這種人員的低流動性及農村固有的道德約束力,因農戶違約而造成貸款無法收回的相對較少。
但小企業不同于流動性較小的農戶,如何使小企業在貸款合同的違約風險大大降低卻是一個新的問題。僅靠小額貸款公司自身去加強約束是否可行值得探討。因為小額貸款公司自身運營成本并未給從事追貸提供足夠的空間,而確保違約率下降又關乎貸款公司能否切實控制風險的根本性問題。必須有可行的制度才能最大程度的降低風險,保證貸款合同的正常履行。
(三)監管主體不明確可能形成的監管缺失造成的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作為一種新型的向農村及小企業提供資金的特殊的商事主體,有必要對其經營進行嚴格監管,以防控經營過程中的各種風險。
如前所述,《指導意見》及《管理辦法》中都提出了一系列的監管部門,但應借鑒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體制,確立一個真正的監管主體,否則,一方面會出現多頭管理的局面,使得小額貸款公司無所適從;另一方面,又可能因監管部門眾多,而出現真正起監管責任的監管主體的缺失問題。所以,避免監管的形式化是防止小額貸款公司防控風險的重要工作內容。同時,現行由當地政府對小額貸款企業進行監管的操作方式,法律依據不足,在監管的有效性和操作性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同時,根據《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將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納入人民銀行的動態征信系統進行監管,但僅對此提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如何具體落實仍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四)資金注入渠道單一造成的增資障礙
根據《指導意見》及《管理辦法》的規定,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注入僅可以通過入股與向銀行融資的兩種方式,但因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中僅可以“只貸不存”,相比較于商業銀行可以吸收公眾存款來充實資金的方式,其資金注入渠道相對單一,而且小額貸款公司正因為其貸款操作較為簡便,較之于傳統的商業銀行更有市場,這就必然使其貸款余額在短期內就容易達到有關規定所允許的上限。如此一來,如何盡最大可能發揮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功能就成為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從現有規定來看,小額貸款公司僅可能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來籌集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真正服務小企業和‘三農’?的、合規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1年后可增資擴股,增資擴股方案經當地政府同意后報省金融辦審核。”且不說所謂真正服務小企業和“三農”的標準應當如何確定,在增資擴股時是否給予外資以國民待遇,如有外資銀行資本進入,其是否受《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關于主發起人是民營骨干企業的限制及持股比例限制的要求。這將影響到外資進入后的法律地位。同時,我們也希望,外資的進入可以帶來更多的先進的管理體制與理念,來改進小額貸款公司的治理結構及管理方法。但現有的法律法規并未對這些問題作出前瞻性的規定,同時,可以看到,在現階段,無論是《管理辦法》還是《登記暫行辦法》在立法層面都屬于地方政府行政規章,我國在當前由于條件所限,還未制定出專門的國家立法,這也會使外資對自己進入到這一領域的法律地位前景不甚明朗,而保持一定投資謹慎。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上面的文章中所有的內容都是有關于小額貸款公司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自己去小額貸款的話,建議還是找正規公司比較好,雖然說在審查內容上面會相對復雜一些,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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