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案件中家事調查員可以1個人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具體案件中的家事調查員應不少于兩人,由人民法院在名冊中選擇。人民法院選擇家事調查員后,應當在3日內通知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
19.具體案件中的家事調查員應不少于兩人,由人民法院在名冊中選擇。人民法院選擇家事調查員后,應當在3日內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家事調查員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或者雙方當事人共同選擇其他家事調查員的,人民法院應當另行選擇確認。
20.家事調查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有權申請回避:
(1)是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近親屬的;
(2)與糾紛有利害關系的;
(3)與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調查的。
家事調查員有上述情形的,應當自行回避,但是雙方當事人同意由該調查員調查的除外。
家事調查員的回避由人民法院決定。
離婚后才發現對方婚內出軌可以起訴要求賠償嗎
實踐中,離婚后滿足以下條件,即可以再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1、離婚后一年內。被婚內出軌的一方再起訴賠償時,要在離婚后一年內提起。
2、協議離婚時沒有明確表示放棄該項。即夫妻倆協議離婚,離婚后發現對方婚內出軌,即可以在一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3、出軌的一方起訴離婚,即出軌的一方為原先起訴離婚的原告,通俗地講,就是“惡人先告狀”。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未出軌的一方即被告,被告并不同意離婚也沒提起損害請求的,但是后面發現對方有婚內出軌的,即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另外,同樣作為被告期間,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法院進行調解不成的,也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4、未出軌的一方起訴離婚,并要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得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果沒有提該要求,離婚后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具體案件中的家事調查員應不少于兩人,由人民法院在名冊中選擇。人民法院選擇家事調查員后,應當在3日內通知當事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問題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侵權人賠償后可否再要求雇主賠償
2021-02-03行政機關賠償要走哪些程序
2021-02-10學生做臨時工老板不給錢犯法嗎
2021-01-30中止探望權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24為干涉婚姻自由拘禁他人怎么定罪
2020-12-12簽了民事調解協議后還能再起訴嗎
2020-12-22怎么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
2020-11-25解除競業限制是勞動仲裁嗎
2020-11-18什么情形簽勞務合同
2021-02-12企業停產期間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0-11-17雇傭關系的賠償責任是什么
2021-02-25保險違約責任條款有哪些
2021-03-16被搶新車變舊車 保險公司到底該不該賠
2021-01-23保險的種類可以分為哪些
2021-03-06不經被保險人同意能否解除合同?
2021-02-04土地互換期限約定不明怎么處理
2021-03-25城中村拆遷補償方案,非農業戶口如何補償
2020-12-06全國沒有統一的拆遷補償標準,那該怎么補償
2021-02-05農村安置房買賣是否受法律支持
2021-03-03農村拆遷非農戶口怎么補償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