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合同部分無效的處理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6條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從此條規定可知,合同部分無效,其無效可以及于合同整體,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無效如果是決定性的,以致影響合同整體的,導致合同整體無效。這主要是一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合同。在民間借款合同中,部分無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驗資報告費用要給多少
2021-02-17標準專利權人是否可以尋求禁令救濟
2020-11-13消費者投訴方法是什么
2021-01-10殘障人士繼承房產是否需要監護人
2021-01-20駁回先予執行復議申請通知書還是裁定書
2021-01-27勞動條件發生變化能變更合同嗎
2021-01-17房產私人抵押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17ETC欠費超30日將上報個人征信嗎
2020-11-11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1-03偽造房產證作抵押犯什么罪
2021-03-08中介買賣房屋風險怎么防范
2021-02-15勞動合同的效力的具體內容
2021-01-23調崗調薪是否屬于變更勞動合同
2021-01-28員工請假多久算終止勞動合同
2021-01-08勞動關系轉移申請書
2020-11-18房屋火災屬于意外險嗎
2020-12-04人身保險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2020-12-25期外出險 保險公司賠不賠
2021-02-25車禍輕傷保險怎么賠償,賠多少錢
2020-12-14保險理賠打官司需要多少費用
20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