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間借貸中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第一個問題是利息,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利息是需要雙方約定的,要在合同中有所體現,若沒有利息條款,則直接認定為無息。若為口頭合同,則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其次雙方約定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如果超過4倍則高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法律對于利率的規定并不是一種禁止性的規定。也就是并不禁止雙方根據其合意思約定在4倍以上,只是超出部分在訴訟中不受保護。畢竟,意思自治是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個問題是借款用途。若明知對方的違法目的讓將錢借給對方講成立惡意借款。我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意見》中都明確地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借款關系不受保護也就是在法律上借款合同是無效的。
第三個問題是擔保措施。若借款數額較大。應當要求對方做出相應的擔保,可以使債權的風險降至最低。若是以不動產做抵押擔保或者以知識產權等權利做質押擔保,應當到相關部門登記。若是以動產做質押擔保要交付。
第四個問題是要特別注意的訴訟時效的問題。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是約定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再起訴,則失去了法律上的勝訴權。因此,在還款期限屆滿兩年內,必須向借款人主張債權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無論是主張債權還是提起訴訟都將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即自主張權利之日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以上是民間借貸中應當注意的幾點。提醒大家,生活中不要因為是親戚朋友就不好意思去訂立一份借款合同。有的時候有這樣一份合同反而可以更好的維系你們之間的親情、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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