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產生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有:借款時不寫借條、借條非借款人本人書寫糾紛、分次還款借條沒有銷毀
一、借款時不寫借條
因為是熟人之間的借款,且借款的數額一般都不會很大,所以個人之間的借款通常都不會簽訂專門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間借款時相互之間關系非常要好,要求對方出具借條似乎會破壞朋友之間的感情,也會讓人產生不信任對方的錯覺。所以在借款時很多情況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條,這樣就會給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礙。
二、借條非借款人本人書寫糾紛
向他人借款時,根據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會出具親筆書寫的借條,或者在他人已經寫好的借據上親筆簽名、蓋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實。但有時也會發生借條上借款人的簽名并非本人親筆書寫的情況,這種情況多出現在雙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親戚的場合,例如在農村,部分人不會自己書寫自己姓名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也常有發生。
三、分次還款借條沒有銷毀
向他人借款時,出具借條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因為私人之間的借款一般沒有簽訂借款合同,雙方只是口頭約定還款的時間,借條上也常常只注明借款的數額,并不會寫明還款的期限。所以借款往往不會一次性償還,而是在出借人的多次催要下分批償還。
在借款人償還借款時,往往會因為出借人沒有將借條帶在身邊,不能立即收回借條,也不能在借條上加注還款的情況。這樣在借條沒有銷毀或收回的情況下,會給借款人埋下不可預知的隱患和風險,實踐中出現過多起出借人在得到還款后,再次拿借條索要借款的情況。
民間借貸糾紛發生后,一定要通過合法的途徑解決,而不要以不合法的手段去處理。如貸款人不經調查擅自扣除他人貸款,借款人遲延還款或拒不還款,這樣做,只能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以上是由律霸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導致民間借貸糾紛的原因,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專利被駁回復審的官費是多少錢
2021-02-03財產保全中的反擔保如何解除,能否解除
2021-01-12喪葬費全由配偶繼承嗎
2021-01-04協警有執法權嗎
2021-02-06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程序
2021-01-21商業銀行破產給賠付嗎
2021-01-08框架合同是否需要約定有效期
2021-02-23買賣合同中關于擔保合同只主要規定有哪些
2020-11-23保安合同終止要留存多久
2020-12-28從業人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多久申請
2020-12-29停崗留薪人員年限到了后還能回原單位上班嗎
2021-01-15實習期三個月合同簽幾年
2021-01-08協議離婚后能不能要回孩子撫養權
2020-11-20勞動爭議的調解應該在多長時間內結束
2021-01-01單位沒給員工買社保發生工傷誰來賠償
2020-11-21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后果怎樣的
2020-12-10保險合同的成立條件包括有哪些
2020-11-13法院受理人身保險糾紛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1-02-09對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公司登記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1-03-18汽車沒保險能置換嗎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