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總局等十部門關于印發《嚴肅查處虛假違法廣告維護良好廣告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了以下工作重點:
(一)加大對含有不良影響內容廣告的查處力度。切實加強廣告導向監管,對涉及導向問題、政治敏感性問題或者具有社會不良影響的廣告及時調查,快速處置。嚴厲查處使用或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響的廣告,嚴肅查處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嚴禁利用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名義、形象作廣告宣傳,嚴禁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進行宣傳炒作,嚴禁借黨的十九大進行商業炒作。對在網上發布的借黨的十九大和中央領導人名義進行商業炒作的信息第一時間嚴控處置,堅決維護好廣告宣傳的正確導向。
(二)繼續嚴肅查處含有“特供”“專供”國家機關內容廣告。認真排查在廣告宣傳、商品包裝上使用“特供”“專供”及類似內容的情況,依法嚴厲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有效治理濫用“特供”“專供”國家機關等類似內容的違法廣告。
(三)加強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執法力度。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食品、醫療服務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社會高度關切,群眾反映強烈。要回應社會關切,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對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要加大監管力度,發布違法廣告的,要嚴肅查處。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利用健康養生節目(欄目)等形式,冒用醫療機構資質或醫師執業資格違法、違規推銷藥品、食品的,要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金融理財、收藏投資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要繼續加強對金融理財、收藏投資等領域廣告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切實保護公眾合法權益。
(四)加大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監管力度。按照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工作整體部署,延長互聯網金融廣告專項整治期限,依據工商總局等十七部門下發的《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及以投資理財名義從事金融活動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依法加強對互聯網金融廣告的監測監管,就廣告中涉及的金融機構、金融活動及有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等問題,通報金融管理部門進行甄別處理。對有關職能部門認定構成非法集資活動以及公安機關認定涉嫌經濟犯罪的,工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職責進行查處,嚴厲打擊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五)加大對重點媒體的監管力度。要繼續加強對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的廣告監測監管,各職能部門對發布違法廣告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采取行政指導、約談告誡、行政處罰和紀律處分等手段實施綜合治理,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遏制違法廣告反彈回潮。
(六)持續加強互聯網廣告監管。加大對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食品、醫療、投資理財、收藏品等領域廣告的監測監管力度,加快推進“依法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和“協同管網”,加快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工作機制。持續開展互聯網金融廣告的專項整治,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七)切實督促廣告發布者履行廣告審查責任。各地要將事后查處和事前防范結合起來,狠抓廣告發布前審查責任的落實。督促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健全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廣告發布前的審查義務和審查責任。
(八)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意識,強化擔當精神,對本轄區的虛假違法廣告活動嚴格履行好屬地監管的責任。要加大對違法廣告責任主體的懲戒力度,建立重點案件協調指揮機制,強化掛牌督辦力度,對重點導向性案件和重大違法廣告案件實行統一調度督辦。集中曝光嚴重虛假違法廣告,震懾虛假違法廣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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