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法律的規定而發生
在我國,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的連帶之債有以下幾種:
1)個人合伙債務
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即每一個合伙人對于合伙組織對外所負債務均負連帶責任,都有義務全部清償債務;同理,每一個合伙人對于合伙組織的對外債權都享有連帶債權,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全部清償。
2)合伙型聯營
聯營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獨立的法人資格,各方共同出資另組聯營組織,即合伙組織或者合伙企業,聯營企業盈利由聯營各方按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進行分配,聯營虧損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承擔連帶責任。
3)代理關系中的連帶責任
代理關系中的連帶責任,是指在代理關系的三方當事人中,由其中的某兩方當事人共同向另一方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并且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都負有承擔全部責任的義務。在《民法通則》以及有關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了以下幾種代理中的連帶責任:一是委托書授權不明時產生的連帶責任。二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產生的連帶責任。代理人應當為被代理人的利益為代理行為,而不應當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三是無權代理產生的連帶責任。四是代理關系中因違法行為產生的連帶責任。五是轉委托中的連帶責任。
4)共同侵權行為人的連帶責任
《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5)連帶保證中的連帶責任
連帶保證是債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時,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又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債務。連帶保證人所負的債務為連帶債務。
二、因當事人約定而產生
連帶之債發生另一個依據,是當事人的約定。在當事人有明確的約定的情況下,可以產生連帶之債。
綜合上面的介紹,連帶之債產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當事人約定等兩個方面的原因。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連帶之債產生的原因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車禍責任書下來多久可以賠償
2021-01-30勞動仲裁辦理步驟是什么
2020-11-29合同承諾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0-12-06個人股權轉讓要求有什么
2021-01-17物保無效人保對債務如何承擔
2020-12-02房屋延期交付有賠償嗎
2020-12-25學生猝死在宿舍內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28如何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成立臨時業主委員會又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
2021-03-25什么時候要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0-12-01勞動合同寫錯劃掉可以嗎
2021-01-22勞動合同逾期多久視為解除
2021-03-19如何勞動爭議的法院管轄地
2021-03-02為什么要投保出口產品責任險?
2021-02-14保險合同變更風險是如何的
2021-03-10人身保險的保險費是怎么支付的
2021-01-24什么叫加扣免賠率
2020-12-25買了新車怎么上保險
2021-03-15保險代理人跑了如何要回保險費
2021-03-23保險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2021-01-28土地流轉主要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