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誰決定
由相關部門決定處罰。
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二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決定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第三條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由價格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決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由其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決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
(三)擅自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范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
(五)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的;
(六)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七)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
(八)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
(九)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的;
(十)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
(十一)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
消費者遇到價格欺詐怎么辦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為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將嚴格依法行政,規范自由裁量權,確保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相適應。由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決定處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是遺囑 怎樣立遺囑
2021-02-07民法總則中有關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有哪幾種
2020-11-23車禍如果私了怎么賠償
2021-03-25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
2020-11-18工傷申請財產保全有必要嗎
2021-02-25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工傷應該如何賠償
2020-11-25房產出租了,房子還能買賣或抵押嗎?
2021-02-22陷入套路貸房產被騙過戶怎么辦
2021-03-11單位讓員工帶病加班是否違反合同法
2021-02-27顧客在商場因地面有水而摔倒受傷,商場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2021-02-21跟什么樣的人可以簽勞務合同
2021-03-20人事代理
2020-12-27如何認定投保人違反告知義務
2020-11-14意外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不負責賠償
2020-11-10保險經紀人需要什么條件資格
2021-02-27保險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2021-02-20車主變更保險合同未改保險賠償案例
2021-01-12貴州殘保金怎么計算
2020-11-252020春運返鄉險最高賠付10萬元
2020-12-23人身保險傷殘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