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管行政處罰時效的規定是什么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來,對于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持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行政處罰法是為了規范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規定制定的法律。
所以,對于行政處罰的時效為兩年,這點對于受到行政處罰的人一定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在兩年之內一定要進行訴訟維權,否則過了時效期就不能進行。大家要知道這點才能更好的進行,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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