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資產申請時應報送哪些材料
第十九條取得抵債資產的申請。各分支行申請取得抵債資產時,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1.交通銀行取得抵債資產審批表。
2.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債務形成情況(性質、起訖日、金額等)和截至近期所欠我行的債務本息余額及質量狀況;(2)債務人及擔保人經營狀況;(3)申請以物抵債的主要理由;(4)抵債資產的構成、質量狀況、權利歸屬、變現能力以及變現計劃;(5)抵債資產的計價依據、目前市場價;(6)抵債資產的保管措施;(7)資產質量惡化的原因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3.債權債務合同(協議)等文本復印件。
4.抵債資產已經評估的,須報送資產評估報告復印件。
5.抵債資產的權屬憑證復印件。
6.本行風險資產審查委員會審查紀要。
以物抵債怎么報批
以物抵債,一律按下列規定報批:
1.單個債務人以物抵債的抵債價值為:管轄分行A級行1000萬元以上、A-級行700萬元以上、B級行300萬元以上報總行審批;直屬分行A級行700萬元以上、A-級行300萬元以上、B級行100萬元以上報總行審批。
2.其他分支行辦理的以物抵債,均須逐筆上報管轄分行審批;超出管轄分行審批權限的,由管轄分行初審同意后報總行審批。
取得抵債資產的審查。審查部門應當著重審查以物抵債的必要性、抵債金額的合理性以及抵債資產變現的可能性。
以物低債是銀行在無法以貨幣資金收回貸款時,為降低信貸資產風險,而收回借款人相應實物資產以抵償債務的行為。
第一條為了穩步開展以物抵債工作,降低不良貸款比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以物抵債,是指債務人將事先抵押、質押給債權銀行的財產或者其他非貨幣財產折價歸銀行(指中國銀行,下同)所有,用以償還銀行債務。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或質押權人依法拍賣或變賣抵、質押財產,并以變現所得優先受償的,不屬于本辦法所指以物抵債范圍。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銀行在報送的時候需要攜帶好資產抵債審批表還有申請報告,還有在抵債資產的權屬憑證復印件,這個資產抵債申請結果一般在幾天之內就可以得到回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是誰
2020-11-27股東代表訴訟以公司為主體訴訟嗎
2021-01-31訴訟離婚程序怎么走
2021-01-01協議管轄的范圍有哪些
2021-01-13在公司受了傷前鑒定工傷了還是鑒定傷殘
2020-11-30承攬關系與雇傭關系的區別
2021-03-05實名購房有什么作用
2020-11-23公司盜用他人信息入職如何處罰
2021-01-06分公司可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0-11-24調解能確定勞動關系嗎
2020-12-28勞動關系確認
2021-03-09合同期間公司調動崗位不服從可以得到幾倍賠償
2021-03-22保險合同的變更可以表現為什么
2021-02-17重大誤解訂立的保險合同是否能變更
2021-02-26人壽保險合同非投保人簽字可行嗎
2020-12-24司機無證駕駛肇事逃逸,保險公司照樣得賠
2021-03-04酒駕出車禍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2021-02-17保險合同爭議怎么處理
2021-03-01保險公司的誠信原則有何特別之處
2021-03-22自殺后可以獲得保險理賠嗎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