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訴訟時效的起算點是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候:
1、明確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期滿之日的次日起計算2年,超期則法律不予保護;
2、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若權利人主張權利時予以對方寬限期的,則從該寬限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2年,超期則法律不予保護;
3、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發生中斷,重新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已經過的訴訟時效不算入內而重新計算,并可反復中斷,只要不超過最長時效20年。
特別提醒: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只是喪失了獲得法律保護的權利,但債權人的實體權利(也就是自主討債的權利)并沒有因此喪失。所以債權人仍然可以向債務人索要,如果對方進行償付,法律也不予干涉。
那么,訴訟時效快到期,該如何自救?
債權人在其債權即將超過訴訟時效時,應當采取如下措施中斷訴訟時效:
1、要求債務人出具還款計劃
2、定期與債務人對賬
3、與債務人簽署清欠會談紀要
4、要求債務人提供保證人
5、保留催款證據
6、提起訴訟或仲裁
7、讓債務人同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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