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集期間被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怎么辦
依法服兵役是法定義務,義務必須履行,不得放棄。新修改的《兵役法》明確“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因此,一旦入伍,單位是要讓兵役征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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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1)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
(2)第十四條?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并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征集服現役。
(3)第十五條?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
(4)第十六條?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唯一勞動力的,可以緩征。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征集期間被企事業單位錄用是否應該服兵役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大家讀完能有所收獲。總之,如果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唯一勞動力的時候,可以緩征。如果大家有需要法律幫助的,或者還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歡迎來到律霸網咨詢,我們將會為你提供最專業的法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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