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限期內未出境,可以強制出境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外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出境的,公安機關查獲后,責令期限期出現,如果不出境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其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第六十三條?被拘留審查或者被決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執行的人員,應當羈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場所。
遣送出境責任
1.催告責任:向不在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出境的外國人不履行下達催告通知書,催告其履行義務的期限、方式和依法享有的權利。
2.決定責任: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記錄、復核;無正當理由的,報經批準作出行政強制決定,并送達行政強制決定書。根據有關規定,作出中止或終結執行的決定。
3.執行責任:經催告,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事后監管責任:開展定期和不定期檢的監督檢查,督促當事人及時排除重大事故隱患。
5.其他責任: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應履行的其他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外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出境的,公安機關查獲后,責令期限期出現,如果不出境的,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其出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證業務范圍有哪幾種
2021-01-20事實婚姻的認定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2020-12-25訴訟費用緩交的情況
2020-12-01經濟糾紛律師費用誰出
2021-02-04家暴多次可以離婚嗎
2021-03-10交通事故糾紛司法解釋
2021-01-30離婚探視孩子需征求孩子同意嗎
2021-03-11離婚后繼父有權探望繼子嗎
2021-01-06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是否有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呢?
2021-01-18物業管理費包括垃圾處理嗎
2020-12-29商業銀行發生信用危機由誰接管
2021-01-20商業銀行破產清算存款怎么辦
2020-12-10解除合同需要給對方合理期限嗎
2021-01-01買受人遲延受領貨物造成貨物變質的,風險誰來承擔
2021-01-07工業出讓土地是否可以轉讓
2021-03-10什么是房屋中介,房屋中介費應該給多少
2021-01-18哪些情況下勞動合同不能終止
2020-11-18試用期完離職扣一半工資怎么辦
2021-03-08實習期間受傷是否屬于工傷
2020-11-10勞動糾紛加班費可以要幾年的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