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刻制2枚以上公章的應如何處罰
一個單位有兩枚公章同時在使用是違法。根據《印章治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印章不得單刊外文,需要中、外文并刊的,應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印章治安管理辦法》還規定印章使用單位只能刻制一枚法定名稱章。
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對于刻字業違反管理規定承制公章的,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給予行為人或者企業的負責人以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治安管理處罰。如果私刻、偽造、變造公章,則應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論處。
二、私刻公章罪有什么特征
(1)行為的對象是公章。即專門用來蓋公文、證件、印信上的機關、單位、企事業、團體、學校的公章(包括橡皮章、鋼印、火印等)以及單位主管人員的名章等,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刻字業實行管理的活動和規定。
(2)行為的客觀方面是違反國家治安管理規定,承制公章。即違反了《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和公安部發布的《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中對于刻制公章和單位負責人名章的有關規定。如果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則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論處,已經造成了嚴重后果的,如利用非法制造的公章,進行嚴重的刑事犯罪活動,并且造成了嚴重后果的,要按不同情節和損失程序追究刑事責任。
(3)行為的主體是承制公章的工廠、商店、刻字攤的負責人和有關的職工。行為屬負責人指示的,應同時處罰單位負責人。
(4)行為人主觀上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過失的。前者可能得到了委托制做人的某種好處;后者屬工作中的失誤,如未能辨明委托人使用的偽造證明文件等。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對于公司刻制2枚以上公章行為是屬于違法的,按照規定企業負責人是會受到一定的處罰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這些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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