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高*貸的情形有哪些
1、《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貸行為的通知》規定“超過同期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數)”的,就構成高*貸。
2、計算復利是一種高*貸常見表現形式,不過并非所有計算復利的都屬于高*貸,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分為兩種:
(1)當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不屬于高*貸;
(2)當其利率大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時,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減少了借款人實際得到的借款,變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時將利息先行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4、以他人資金轉手高利出借。《人民銀行關于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貸行為的通知》規定“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
如果出借人已經收取了部分高*貸利息,在法院認定利率超過法定標準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償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貸高*貸還不上了該怎么辦
認定為高*貸的部分,債務人對屬于高*貸的部分可以不還,債權人因此提起的還款請求也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償還的。
貸高*貸還不上的人可以搜集證據證明屬于高*貸,超過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無效。如果私人借貸高*貸是為了詐騙則會坐牢,否則屬于民事案件,不會坐牢。家里有些奢侈的的品可以查封拍賣,但會影響正常生活的物品和房子不會查封拍賣。
高*貸的危害
借高*貸的風險有哪些
1、剝削重,高*貸的利息來源于奴隸和小生產者的剩余勞動及一部分必要勞動。小生產者借用高*貸所支付的利息,是他們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勞動或必要勞動產品支付的。奴隸主和封建主借用高*貸所支付的利息,同樣是奴隸和小生產者的剩余勞動或必要勞動產品。
因為奴隸主和封建主不勞動,他們所支付的利息,歸根到底是對奴隸和小生產者的壓榨和剝削。由于高*貸利息來源不僅要包括勞動者所創造的全部剩余勞動,還包括一部分必要勞動。這與利息只是剩余價值的一部分的資本主義利息比較,其剝削程度更重。
2、非生產性。前面已經提到,高*貸的借者,無論是統治者還是小生產者,他們借用高*貸主要用于非生產支出。統治者借高*貸主要是為了維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產者借高*貸是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這與資本主義借貸資本的用途以及社會主義信用資金的用途有著明顯的區別。
高*貸有哪些危害
民間借貸對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但高*貸卻給人們生活和社會安定帶來很多不利影響,主要表現在:
1、高*貸的利息約定過高,造成借款人負擔過重。
3、高*貸催收含有暴力性質,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4、高*貸行為的隨意性,存在較大的風險,因借款不能按時歸還而引發的糾紛和案件有所增加,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5、高利息也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導致企業資金使用進入惡性循環。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相關法律知識。高*貸的行為一般是指超過國家規定利率,將貸款發放的行為,高*貸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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