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之所以叫高利貸,是因為放貸的人一般或有涉黑背景,他們一般不會通過法律途徑要求你還款付息,而是通過恐嚇、打傷、騷擾或其他威脅手段要求你還款,而大部分人都會害怕,畢竟生活和人身都受到了威脅,有的甚至會其騷擾親人,如此,面對這些手段,很多人都會想方設法償還。
而想方設法就極容易導致借款人走極端,可能出現犯罪行為,或甚至認為欠債太多,無法償還還連累家人,一死了之。我們經常在新聞中看到因為欠高利貸而走極端的人。
如果借了高利貸而還不上,如果放貸的人起訴你,那這是最好的,因為你只用承擔24%以為的利息,但一般不會。如果收到人身威脅或騷擾,可以選擇報警。但這并不一定能解決問題,警察可能會因為是經濟糾紛而不管,勸導威脅你的人(一般是放貸人的小弟之類的)通過法院解決,這有利有弊,有可能會因為報警惹怒放貸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懾力,一旦再出現被騷擾,可以繼續選擇報警。
很多人借了高利貸的人因為還不起錢,自己的車被開走,這種情況是可以選擇報警的,如果沒有奏效,我們可以通過策略,讓對方認為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涉嫌搶劫。或根據《物權法》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可以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返還車輛并賠償損失,但訴訟是個很漫長的過程。
還有一種情況,借高利貸并不是你個人的主觀意愿,而是他人通過合伙共同投資某項目,給你設下圈套,讓你貸款后又血本無歸,這是最好的辦法就是收集一切能收集到的證據,然后報警,如果公安機關認定詐騙成立,那么恭喜你從高利貸中解脫了。
那么我們可以主動通過訴訟來解決嗎?比如讓法院認定借款合同無效或屬于可撤銷合同,這個就需要具體分析了,如果有違反法律規定、借款用于犯罪、違背公序良俗等,又比如有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可以要求借款合同無效或者屬于可撤銷情形。
總之一句話,你既然敢借,那么你就要承擔后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即使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你還是要還本,并在法律保護的范圍內付息。
債務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借款合同的。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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