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咨詢調查
加強咨詢調查,經濟交往前盡可能掌握對方基礎信息。如果是個人,應當了解對方身份證信息、家庭住址以及資產情況。如果是企業則應了解企業的工商登記資料、營業執照、辦事機構的房產資料、財產權利資產、股東身份、股東的財產(必要時可以查閱對方的公司工商登記檔案)。這樣為債務產生后的權利主張提供基礎依據。
二、盡可能采取書面形式確定債權存在
個人經濟交往中,口頭協議、君子協定較多,當然這具有便利、快捷的優點,但是也有無法舉證的劣勢。因此,在大額債權形成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采取書面形式來確定債權數額、利息、期限等基本要點。即使不能簽訂合同、欠條也要采取錄音、錄像、傳真、銀行打款、證人作證等方式來保存好間接證據。
三、簽訂合同內容要盡可能詳細明確
如合同雙方的名稱或姓名和地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驗收方式和標準、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風險的轉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法等合同的基本條款雙方一定要全面仔細考慮并詳加約定,防止出現陷阱和漏洞。
四、履行中發生改變的要及時簽訂補充協議、備忘錄等文字證據重新確定
在雙方約定的原事項發生重大變化,如期限、數額、質量、價款有改變,此時特別要注意對重大變化要及時補充或者修改原來的約定。往往就是對這些變更沒有及時保存證據,發生糾紛時由于對方否認變更而導致自己陷入“有理說不清”的局面。
五、行使代位權
行使代位權,代替債務人向其債務人直接行使到期債權。如果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且其對外享有到期債權,則債權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權,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直接向債權人償還等額債務,從而變相實現債權。
六、行使撤銷權
行使撤銷權,對債務人惡意躲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予以撤銷。如果債務人為了規避債務的償還,而惡意放棄自己的債權、財產等權利或無償轉讓、超低價變賣、贈與處分自己財產,導致債務人還款能力降低或喪失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銷債務人的上述行為,恢復債務人的履行能力。
七、靈活應用債權轉讓、債務移轉、債務抵消等多種方式實現債權清償
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如果有三角債,則可以將其享有的債權向自己的債權人轉讓并通知債務人,這樣債權人即可以減輕自己的債務負擔,也可以變相實現自己的債權。債務移轉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把自己的債務由其他具有償還能力或者與債權人具有其他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償還,這樣也可以變相實現債權。債務抵消是指債權人可以在符合條件時把自己新產生的債務與原債權想抵消而實現債權。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總結“企業和個人如何加強債權管理”的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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