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所欠債務離婚的話該怎么判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婚后所欠的債務離婚后如何判決,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如果是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婚后個人債務的認定是怎樣的
夫妻個人債務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債務,婚后與共同生活無關的為滿足個人欲望而揮霍享受所負的債務。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扶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對于夫妻單獨所負的債務,應由本人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負債一方確無實力償還的,也可以說服他方代為償還,但必須以自愿為原則,不得強制一方為他方清償債務。但是,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確實用于維持家庭共同生活的,應屬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不能對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仍以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對于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債權人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婚后所欠的債務離婚后如何判決,要依據債務的類型而定,如果是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償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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