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財產不夠償還債權人如何處理
債務人確實沒有足夠的財產清償所有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分期償還債務,直到債務還清。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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