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中誰是債務人
在這種合同中沒有債務人,贈與合同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贈與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質:
①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并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②是吸收了諾誠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合理因素。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③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并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在贈與合同中一般來說是沒有債務人的,這個主要是屬于無償性質的受贈,即使是有償性質的,那么這個也不是債務人的范圍,這個贈與合同和債務關系是不一樣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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