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應該用遺產來償還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1、按規定,債務應該用遺產來償還。如果你朋友繼承了遺產就要承擔償還債務的義務,沒有繼承則不承擔。遺產不足償還的就不再償還了。另外,死亡賠償金不屬于遺產,你朋友及親人享受了死亡賠償金不能認定其繼承了遺產。
2、如果債務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則屬于家庭共同債務,家庭成員應該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遺產債務都包括什么
所謂遺產債務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尚欠的稅款、債務。從實踐中發生的情況來看,遺產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被繼承人生前依照我國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的稅費;例如,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營業稅等。
(2)被繼承人因合同之債所欠下的債務;
(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
(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
(5)被繼承人因他人無管理而應承擔的費用;
(6)其他個人債務。例如,個人合伙或合伙企業的債務中,屬于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部分;又如夫妻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遺產償還債務有何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根據上述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償還債務,但是應當在遺產分割前放棄繼承。
債務是否應該用遺產來償還?遺產到了繼承者的手里,怎么樣應用是繼承者自己的事情,用來填補債務只看個人的意見就可以了。債務用用遺產來償還怎么樣操作或是具體的做法等,當事人可以通過律霸網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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