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無力償還債務怎么處理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二、債務人長期不還債怎么辦
1、注意催討
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著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2、及時起訴
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于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由律霸網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債務無力償還的一些相關要點,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訴訟流程是怎樣的呢
2020-12-10個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2021-03-10政府征地老百姓不同意怎么辦
2021-02-22家屬被公安機關帶走后應該如何處理
2020-12-05小區收費停車場被盜無監控如何維權
2021-02-01民法典是否包括知識產權
2020-12-16留置他人動產有效嗎
2020-11-18適用監視居住的條件是什么
2021-01-04減刑的適用條件
2021-03-24婚外生子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什么
2021-01-30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談《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2021-01-27如何進行個人帳戶的轉移
2020-12-20出租人您清楚自己的責任和權利嗎?
2021-03-11中介應告知購房者哪些內容
2021-02-09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可以保全嗎
2021-03-18競業限制補償金有哪些規定
2020-11-14內部調崗定義
2020-12-28經驗介紹:紐約人壽的壽險分銷與專業代理
2020-12-17意外保險理賠需要什么手續
2021-03-05保險公估及保險公估人的概念是什么
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