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60萬判幾年
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犯挪用公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挪用公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還,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四)?其他嚴重的情節。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挪用公款的金額達到了60萬元的話,到時候會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個可以直接在三個月之內進行償還,到時候態度比較好的話,不用判刑,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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