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員員工怎么談判
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
HR既要充分了解公司裁員的動機,又要了解被裁對象的詳細情況,充分做好談判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材料的搜集、談判方案的制訂、談判場地和時間的安排、談判策略的準備等工作。
坦誠相待,少用“話術”。
hr應先向員工解釋企業(yè)現狀,裁員是不得已為之。其次,要告知員工本次裁員程序都是合法的,不但經過了公司職工代表以及工會同意,還收到了勞動局同意裁員的批復。最后,向員工解釋裁員的基本邏輯,一般工齡短的會優(yōu)先考慮裁員,另外,若組織架構調整取消了該崗位,則必然也會裁員。
控制節(jié)奏,切記拖沓。
根據談判情況,控制談判的節(jié)奏,是體現談判水平高低的一個標志。很多談判失敗的例子,很多是因為在談判的過程中,談判者反而被被裁員工“帶了節(jié)奏”,直接將本應在分鐘內結束的談判拖到了甚至更長,導致談判陷入僵局,無法取得任何進展,導致公司被動。
經濟補償,不可或缺。
大多數裁員談判,經濟補償是談判的基礎籌碼,如果有些公司希望通過無代價的方式解除員工,除非員工確實有證據確鑿的違紀事實被公司掌握,且有明確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被裁員工的違紀行為符合公司單方解除的情形。否則,還是走經濟補償的道路。
必須簽署《協商解除協議》
在跟被裁員工協商一致后,必須要做的一件事是與被裁員工簽署書面的《協商解除協議》,至于《協商解除協議》條款的設計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要記住,如果文本太簡單,則在法律保護性上難免會有瑕疵。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總結的相關內容,如果對本文章還有什么不能夠理解的,可以通過律霸網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他們能夠直接的告訴你的答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女職工懷孕期享受的待遇
2020-12-20發(fā)律師函有什么用
2021-03-19虛開發(fā)票處罰方式是怎么樣的
2021-02-17交通事故超過多長時間視為放棄訴訟
2021-03-21尋釁滋事罪行政處罰會拘留多長時間
2021-02-28檢察院不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2020-12-17怎么區(qū)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
2021-03-20家庭暴力的法律對策
2021-01-24合同擔保的擔保方式有哪些呢
2020-11-17擔保合同中質物滅失怎么辦
2021-01-08解除勞動合同最多賠償多少個月
2021-03-03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問題
2021-02-26工會會員享有哪些權利
2021-03-19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3-26貨車連撞3輛豪車續(xù)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3-15飛機延誤險的具體規(guī)定是如何的
2020-12-31五五分成保險是怎樣賠償的
2021-01-17劉某訴某保險公司――帶病投保糾紛案
2021-03-12保險合同是否在合同到期退保險本金
2021-02-25貨車沒有營運證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