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侵占30萬判多少年
數額在10萬元以上就應該認定為數額巨大了,30萬的數額肯定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法律規定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受賄、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根據《決定》第十條的規定,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企業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侵占罪。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侵占”,是指行為人以侵吞、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業財物的行為。
實施《決定》第十條規定的行為,侵占公司、企業財物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侵占公司、企業財物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職務侵占公司30萬并不是一筆小數目,當事人是需要為這筆款項承擔相應的法律代價,為此建議最好是能夠及時退贓等。遇到了職務侵占30萬量刑標準或是還錢之后能否減輕處罰,如果你需要找律師幫助你,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安抗辯適用條件有哪些
2021-02-09組織刷單是犯罪嗎
2020-12-09因產品質量提起訴訟如何管轄
2021-01-26預售房屋抵押登記手續是什么
2021-03-14締約過失責任是否適用勞動關系
2021-01-14試用期的特殊規定有哪些
2021-03-062020疫情期間工資被拖欠怎么維權
2021-02-17合同到期不給離職證明怎么辦
2020-12-29終身壽險的保障期限是多久,終身壽險的好處有哪些
2020-12-03關于人身意外險包括哪些
2020-12-17離婚時可供分割的財產險有哪些
2021-03-25投保貨物受損后,被保險人應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2020-11-20保險事故發生后轉讓保險利益有效嗎
2020-12-12旅游財物被盜旅行社該賠嗎
2020-12-24保險公司誘導投保人相似補償型保險產品怎么辦
2021-01-16受益人殺害被保險人保險公司是否還要賠償
2020-12-26開車撞死人保險公司沒有諒解書會賠付對方嗎
2020-12-06財產保險的損失補償方式有哪些
2021-02-26夫妻離異配偶附加險無效怎么維權呢
2021-01-27土地承包經營權什么時候分離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