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訴的是刑事處罰嗎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所有的刑事處罰必須經過人民法院判決。
不起訴是人民檢察院通過審查起訴,認為案件缺乏訴訟條件或者處罰條件,或者認為沒有起訴的必要,從而不將犯罪嫌疑人訴交法院審判的處理決定。
酌定不起訴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第173條第2款規定:"對于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并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等。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檢察院是以俺也不起訴的話,那么一般來說是沒有刑事處罰的,因為這個檢察院并沒有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如果有足夠證據的話,那么檢察院有可能會提起訴訟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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