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放火燒山怎么判刑
不是故意放火燒山,屬于過失犯罪,根據造成的損失大小判斷是否構成犯罪
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燒山造成的損失比較大,可能構成失火罪
沒有超過2公頃也就是30畝,屬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放火罪解釋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相關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時又危及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主觀要件
放火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為會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構成放火罪。放火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如因個人的某種利益得不到滿足而放火,因對批評、處分不滿而放火,因泄憤報復而放火,為湮滅罪證、嫁禍于人而放火,因戀愛關系破裂而放火,因家庭矛盾激化而放火,等等。不論出于何種動機,都不影響放火罪的成立。但是,查明放火的動機,對于正確判斷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度,是定罪量刑的關鍵。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由于放火罪社會危害性很大,所以本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放火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相信大家在放火燒山的時候,都不是出于故意的心理一般是因為天氣本身就比較干燥,加上自己抽煙等不良的生活習慣造成的,這種情況在處罰方面會比較輕微。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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