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于商標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的商標的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一般來說,協商解決,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都有協商不成、未達成協議的可能,這種情況下,就不得不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途徑。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果你有其他問題,可以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在線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手房交易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0-12-02交通事故復核需要什么
2021-02-02強迫寫欠條如何取證
2021-01-25可以注銷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情形
2021-02-24擔保合同的主合同是什么
2021-03-16哪些財產是不可繼承的?
2021-01-25如何委托律師購房
2021-02-05股份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是怎么樣的
2020-11-25何時能變更勞動合同
2021-01-04工傷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2021-01-26飛機晚點有賠償嗎
2020-11-30兩種引發保險糾紛的情形
2020-12-26詳解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償費用問題
2020-11-26未履行必要勘驗義務 保險公司應承擔理賠責任
2020-11-08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有哪些形式
2021-01-01被保險人或投保人保戶須知
2021-02-03什么時候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2021-03-2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怎么寫
2021-01-12耕地上非法建房拆遷賠償嗎
2021-01-08農村舊房改造屬于征地拆遷嗎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