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的方式有哪些
按許可方式分為:普通許可、排他許可、獨占許可。
普通許可:專利權人可以把專利同時許可給多人,專利權人和這些被許可人都可使用該專利。
排他許可:只有專利權人和被許可人可以使用該專利。
獨占許可:專利權許可給他人后,只有被許可人才能使用該專利,其他任何人(包括專利權人自己)均不能使用該專利。
此外,強制許可只歸屬于普通許可這一類型中,而不可能是排他許可和獨占許可。強制許可是通過強制力而發生的許可。業界還有交叉許可這樣一種說法,就是兩方或多方進行專利交換或共享。通常這種許可也不會是獨占許可。多個權利人之間通過專利共享抱成團,共同對付其他人,力量比較強大。
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你許可他人使用專利,一切是按許可合同來的,要是對方拿了專利又不給你支付許可費的話,就是違約。要是被許可人違反約定約定,你可以先試著找對方協商一下,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對方要是能拿出給錢的方法,那你們就可以協商下來。
當然,要是對方壓根不肯協商,或是你們就協商的內容,也就是什么時候交許可使用費沒結果的話,那你就要記得收集對方違約的證據。通常就是你拿出專利許可合同,你因為對方違約損失了多少等。
不過,關于違約的規定,你們通常會有約定的,有的話也會體現在許可合同上。如果有這個,那么你們的違約金損失就可以按照上面說的辦。要是你們沒說好,你依靠自身能力也沒法確定的話,那么你要告到法院,或是依約定申請仲裁的話,法院和仲裁機構就會依據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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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任曉東,畢業于河北經貿大學法學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石家莊市律師協會會員。自2013年從業以來,做事沉穩干練,效果顯著,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他以深厚的專業知識、精湛的訴訟技巧和高尚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同行和當事人的好評。堅持銳意進取,不斷探索新的業務領域。目前涉及的業務領域包括普通民事訴訟代理、婚姻家事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房地產開發、公司事務、建筑工程糾紛等傳統業務,也包括公司合規業務、風險投資和企業并購、破產重整、不良資產處置、資產證券化等新興業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執業理念,為每位當事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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